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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 | “法官+人民调解员”双管齐下 温情解决百姓烦“薪”事

发布时间:2022-08-22 07:47:46


      近日,东山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服务费产生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高效、便民“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赞不绝口,案件的及时妥善办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2019年10月,某服务公司与被告单位签订了安保服务合同,约定一次性驻派保安员为被告单位提供安保服务,但被告单位未按合同支付全部服务费用,影响了该服务公司的正常运转,因此诉至东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单位履行合同支付剩余服务费用。

      东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给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详细了解原被告的情况后,调解员经过反复释法析理,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经依法审查后,东山区人民法院当即予以确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诉前调解具有高效、便民、免收费用的特点,能够妥善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又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不需要经过繁琐的诉讼程序,调解达成的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东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诉前调解委员会开启实质化运转,实现高效解纷、案结事了。

      下一步,东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全力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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