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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法院执行局配备使用执法记录仪促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3-10-09 16:40:47


    为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新购置的执法记录仪配备给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使用。2013年7月26日,该院执行局首次使用执法记录仪。通过执法记录仪,可以对送达法律文书、案件执行、调查取证等执法过程进行动态化、数字化、全程化记录。该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一方面规范了执行干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执行干警文明执法;另一方面也能够如实记录被执行人的一举一动,保护执行干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干警执法取证难的问题,可作为视频音频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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