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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 | 鹤岗中院举办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业务知识竞赛

发布时间:2022-07-08 08:04:33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1周年,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检验“学习型法院”建设成果,激发全市法院干警爱党、爱国、爱岗热情,7月6日下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业务知识竞赛。

      本次竞赛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道斌、执行局局长李金国、民一庭庭长李德厚、刑二庭负责人李蔚、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延鑫担任评委,对竞赛的相关知识点进行精准解读和点评。

      本次业务知识竞赛作为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年”中的一项重要活动,市中院精心谋划部署,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任务目标,以法律业务知识为侧重,与“提能力、转作风、促发展”目标要求相适应,进行了竞赛内容设计,组织市中院机关和各基层法院积极参赛,营造出“人人学、队队练、层层赛”的良好氛围,实现了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夯实理论基础、提高业务能力,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

      此次参加竞赛的9支代表队共36名选手由市中院机关和全市8个基层法院层层选拨推荐。竞赛试题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内容。竞赛现场,各代表队选手们积极踊跃、沉着应答、机智灵敏、默契配合,场上比分交替上升,高潮迭起,气氛热烈。参赛选手通过个人必答题、抢答题、风险答题等环节,充分展示出了深厚的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功底以及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赢得了观众阵阵掌声。

      经过激烈角逐,东山区法院代表队荣获特等奖,市中院代表队、南山区法院代表队荣获团体第一名,工农区法院、向阳区法院、萝北县法院代表队荣获团体第二名,兴山区法院、兴安区法院、绥滨县法院代表队荣获优秀组织奖;南山区法院卢斐、东山区法院郭春英、兴山区法院李松晏、向阳区法院张恩伯4名参赛选手获得“优秀选手”奖。

      市法院举办的此次业务知识竞赛,是坚定为民情怀、弘扬法治理念的务实举措,对于全面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践本领,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工作热情将起到重要推动和促进作用。全市法院干警将立足岗位,奋力拼搏,为鹤岗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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