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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督导组深入鹤岗市法院督导“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31 08:14:00


      为推动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一体化推进,形成上下协同的良好格局,5月30日,省法院专职二级高级法官朱晓天一行,深入鹤岗中院督导检查“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鹤岗中院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朱晓天组长对鹤岗中院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使命感、紧迫感。充分认识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基础保障,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现实需要。  

      二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聚焦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省法院确定的共性问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做到研深议透、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牢记总书记嘱托,着力增强“八种本领”和“七种能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凝心聚力抓好工作落实,巩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成果,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体现在审执质效和司法作风双提升上。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能力作风建设年”扎实有序推进。成立领导机构,细化工作举措,适时开展调度,加强跟踪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对标对表考核评价指标,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对标检视、阶段总结、年底考评、全程推进的工作闭环。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的关系,坚持开展活动和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座谈会后,督导组现场查看了鹤岗中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资料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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