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按照院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中院监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司法作风突出问题、不良作风问题、常态化整治各类顽瘴痼疾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推动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促进司法服务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由监察室、法警支队、审管办、干部科、立案庭联合成立督导检查组,对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不良作风集中排查。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司法服务、审判质效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检自查,逐人逐项填写问题清单,由监察室汇总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定期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所排查出的每一个问题都得到及时彻底整改。
三是开展智能审务督察。将推动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近期审务督察的重点,采取远程视频监控的方式对各基层法院及中院诉服窗口、安检岗位进行智能审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通报,并及时制发督察建议,跟踪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精准靶向巡查。选取质效排名靠后的基层法院,针对存在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开展靶向巡查,帮助基层法院究根析源、找准病灶,并成立司法作风提升工作专班进行重点帮助,指导排名靠后法院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抓好问题整改,推动排名靠后法院各项质效指标实现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