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5月15日,鹤岗市两级法院同步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集中宣传周活动。宣传活动首日,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在全市营造了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浓厚氛围。
市中院
5月15日,中院民一庭干警先后在市法院正门、五指山公园、壹佰加超市和新北方学校进行了普法宣传,并联合南山区六合社区开展了普法宣传座谈会。宣传活动中,共为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节选)》等法律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从专业角度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学法用法的良好习惯,切实承担起优化家庭教育的职责,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工农法院
5月15日,工农区法院副院长郭杰带队,组织干警在时代广场开展了“家庭教育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单、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知识等方式,提高群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知晓度。同时,结合近年来审理的典型案例,为群众剖析案件中家长存在的教育方式不当、监护责任缺位等问题,教育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职责,依法实施家庭教育,密切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南山法院
南山区法院干警在五指山公园设置了普法宣传点,悬挂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向现场群众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宣传日当天,法官周恒宇深入到六吉社区开展了“送法进社区 家教伴成长”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小知识互动问答等环节,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家长依法依规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
向阳法院
为有力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向阳法院综合审判庭组织干警开展了普法进校园活动。活动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贾岩给学生家长们带来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亮点解读》主题法治课,并结合日常生活案例和家长们探讨了什么是家庭教育、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问题。家长们积极参与互动,现场气氛热烈,此次法治课取得了良好效果。
萝北法院
萝北法院组织开展了“全面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 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了共建和谐融洽家庭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中,萝北县法院干警向现场群众发放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手册,并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目的、意义等重点内容对群众进行了讲解。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呼吁广大家长积极履行家庭责任,进一步端正教育理念,选择合适的家庭教育方法,呵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绥滨法院
绥滨县法院联合县妇联组织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全县各单位、各乡镇妇女代表应邀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中,绥滨法院法官王月姣结合具体案例,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深入讲解,赢得了在场妇女代表的一致好评。会后,绥滨法院组织妇女代表进行了座谈,围绕家庭教育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现场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此次活动,为有效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家庭教育、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东山法院
东山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田间地头,为群众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材料,向群众详细阐释《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并就相关条款对群众进行了重点解读,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活动中,法院干警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孩子们的日常学习生活情况,并教育引导大家进一步增强“依法带娃”法治意识,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兴山法院
兴山区法院组织综合审判庭干警走进辖区政府单位,为工作人员及来访群众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讲和解读。法院综合庭法官周宏海分别从立法目的、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家庭教育的根本要求以及家庭教育的主要方法、家庭教育的禁止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讲解,积极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兴安法院
兴安区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深入辖区两个办事处,为来自辖区的40余名妇女代表进行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讲座,对群众关心的家庭教育热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通过现场交流,大家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有了全新的认识和理解,并纷纷表示一定好好学习一下这部法律,详细了解掌握法律对家庭教育的具体规定,自觉养成“依法带娃”的良好习惯,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