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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传达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2-05-13 08:30:19



5月12日,鹤岗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扎实做好当前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坚决有力防范化解风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通知》精神。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中院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研讨交流。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主持会议并强调

党组书记、院长赵亮主持会议并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六个龙江”建设目标、“八个振兴”实践路径和“九个坚定不移”主攻方向,以深化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为抓手,持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素质、提升效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起案件,为助推鹤岗加快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全面领会精髓要义。全市法院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深学细悟中把握精神实质,在细照笃行中抓好贯彻落实。要突出强化政治引领,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个人自学等有效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党代会精神的热潮。全面系统学习领会省党代会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将会议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贯穿体现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新担当新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服务大局,强化责任坚守担当。重点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鹤岗全新发展定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思考谋划法院工作,立足审判职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大局,更好服务大局,在鹤岗高质量转型发展中,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保障作用,不断探索新阶段下做好审判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锚定目标,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全市法院要以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为动力,紧盯争先创优目标,提振工作状态,加快工作节奏,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使党代会精神成为全市法院深度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从严管理,着力锻造法院铁军。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机制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不断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志清传达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传达最高院《关于扎实做好当前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坚决有力防范化解风险,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通知 》精神

鹤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亮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梦宇作了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作了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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