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纠纷案件,考虑到当事人李某居住在珠海,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舟车劳顿之苦,促进纠纷快速化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审理了这一案件。
2010年7月20日,王某因购买珠海市的房产资金不足,向王某某借款12万元,约定期限为15年及利息,并将房屋产权证作为抵押。2020年4月22日,王某因病去世,遗留了一户房产,原告王某某将王某的继承人(妻子及三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四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开庭前,书记员对庭审通讯设备进行了调试,主审法官提前与当事人开通视频聊天,告知当事人身份核对、证据出示等注意事项。原告王某某及本案的另外三个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参加庭审,身处珠海的被告人李某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参加庭审,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这次跨越千里的在线庭审。
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兴安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以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工作质效为最终目标,持续强责任、转作风、提效能,扎实办好为民实事,大力推进诉调一体化工作机制,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真正实现了诉讼“零距离”,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