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效率推进,坚持“五化”引领,着力构建上下互动、左右联通的工作格局,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是系统化谋划。市委动员部署会议结束后,鹤岗中院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法院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市委、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精准把握“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省委、市委、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高度一致。
二是组织化推进。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四个推进组、四个督导组和十个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十个子方案。对方案中确定的重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和专班推进,真正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措施有力。
三是清单化管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聚焦市委和省法院确定的八个方面39个具体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制定详细的时间表、路线图,对标推进、销号管理、挂图作战,确保所查摆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得到彻底整改。
四是体系化引导。通过压实“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实现“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环节工作闭环式管理、程序化推进、清单式落实,采取日报告、周总结、月调度、季通报等有效措施予以强力推进,跟踪指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全市法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一体推进。
五是常态化督导。研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巡回指导、实地检查、座谈了解、现场观摩、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中院“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各工作专班和执法司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工作、重要环节进行全覆盖式督导检查,精准发现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佳的部门和干警予以提醒约谈,以“铁腕督查”促进司法作风转变和审执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