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鹤岗法院强化能动司法理念,通过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积极发挥法院参与社会管理职能作用,以此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中级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工作,把各基层法院发出司法建议的数量、质量及效果作为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要求对发出的司法建议全程跟踪并得到对方反馈,此项举措有力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工农区法院和兴安区法院地处我市经济中心和鹤南工业新城开发区,这两个法院坚持以小见大,举一反三,对审判中反映出来的有关社会稳定问题,积极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开展调研,为中小学校园消除威胁学生人身安全隐患、解决劳动争议、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提供司法保障,向辖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帮助采取司法应对措施。截至到10月份,仅这两个法院就向辖区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20条。全市两级法院共向涉案单位和有关社会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44份,其中涉及社会矛盾化解的有87份,涉及社会管理创新的有12份,涉及公正廉洁执法的有6份,涉及健全制度机制的39份,已发出的司法建议采纳率达80%,回复率达95%,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