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
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当我们翻开一本书,听一首音乐,看一部电影,处处都是知识产权的身影。擅自搬运上传他人短视频,未经授权传播影视资源......这些行为都可能侵犯知识产权!今天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22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知识产权与青年:锐意创新,建设未来”旨在庆祝由青年主导的创新和创造。
4月26日上午9时,市中院民三庭、刑二庭与南山区法院民庭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日活动。法院干警采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活动中,共向群众发放《黑龙江省法院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册》300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及其管辖区域、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的标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南山区法院在鹤岗市辖区内对标的额100万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具有管辖权。
关于知识产权的小知识
1.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又称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新颁布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123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2.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呢?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证创新驱动,就是对创新人才的激励。因为保护和尊重知识产权才能推动创新,促进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其实就是通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对给予发明创造者的其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使发明创造者获得利益回报,从而激励发明创造者的积极性。如果费尽心血取得的发明创造得不到法律保护,别人可以无偿地仿制或使用,那么谁还会再去进行下一个发明创造呢?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新活动。
3.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末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