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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辉在全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分享交流经验

发布时间:2022-04-18 09:31:15


4月13日,省高院召开了全省法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全省法院有关工作。此次会议共选取了20位先进法官典型代表进行发言,向阳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刘光辉在会上分享交流经验。

多年来,刘光辉办案特别耐心细致,对法律条文及背后的原理非常熟悉,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理,利用一切有效的调解资源,使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得以妥善处理,是鹤岗法院系统青年法官学习的榜样。

会上,刘光辉从四个方面介绍分享了向阳区法院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

一要提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理念,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温度为企业、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见效。

二要找准定位,聚焦法院主责主业。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就是抓好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办理。秉持善意司法理念,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积极协调债权人,从发展角度化解纠纷,确保各方利益最大化。

三要锚定方位,树牢司法为民理念。营造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护航。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利用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积极为企业改制、重大经营决策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四要立足岗位,持续转变司法作风。作风建设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司法清正廉洁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始终保持思想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进一步提升法官政治素质、法治意识和司法能力,坚决清除“怕、慢、假、庸、散”等作风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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