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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连续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3-25 07:40:47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兴安区法院近日接连向多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父母忙于工作 子女缺乏陪伴


      张先生与崔女士于2014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名子女,崔女士称,她与张先生是相亲相识,相识不久后就结婚了,因为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先生离婚。张先生则表示双方之间没有原则性的问题,因忙于工作疏于沟通,不同意离婚。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张先生与崔女士双方的工作较忙,孩子大部分时间由张先生的母亲照顾,张先生与崔女士对于子女的陪伴较少,基于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对子女陪伴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履行家庭教育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讲解,并于2022年2月25日当庭向双方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张先生和崔女士均表示已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后要多陪伴孩子,并分别签署了《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父母离婚 均不要子女抚养权

      陈女士与肖先生于2017年相识并于次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男孩,现满2周岁,陈女士称肖先生婚后经常喝酒,酒后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要求离婚。肖先生称双方感情不和,同意离婚。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表示不愿抚养孩子,法官在开庭时对双方当事人不愿抚养子女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2022年2月28日,对该案依法进行了宣判,宣判后,法官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并同时送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告知双方当事人,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父母即使分居或离异,对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责任并不免除,双方仍应互相配合,不得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得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对于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或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将视情况予以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法官寄语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应当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不论婚姻状况如何,无论自身有其他什么原因,均不能成为不抚养孩子的理由,当父母决定让一个小生命来到这个世界时,作为父母就应当肩负起照顾教育孩子的责任,为了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了孩子殷切的眼神,应对孩子付出不计条件的爱,毫无保留的爱。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父母对孩子性格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家庭是孩子的港湾和出发地,是孩子走向成功的导师和助手,教子成才是父母的职责和义务,要使孩子得到良好的培育和教育,要使家庭教育成为滋润孩子心田的不竭之泉,作为父母既要负责孩子的身体发育,又要负责孩子的心理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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