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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遇到烦心事 法官现场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2-03-24 10:04:24


      如今,人们对房子的装修美观程度要求很高。然而,市场上的装修公司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如果装修遇到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最近小李就在装修过程中碰到了一件烦心事儿,还闹到了法院,究竟怎么回事儿呢?

      案例回放

      小李在拿到回迁房的钥匙后,多方查找装修公司,最终将60多平方米的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大包给王某的装修公司,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三个月。小李按约定陆续支付了大部分装修款,但过了半年,装修还没有完工。小李认为,王某违背诚信原则,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装修竣工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协商未果,小李一纸诉状,把王某告到法院。

      法官在审理中了解到,房屋基本都装修完毕,仅有一个衣柜需要安装合适尺寸的柜门、一块地砖需要抛光处理、门口鞋柜需要固定。小李最纠结的是明明说好三个月完工,但拖延半年还没装修完,而且双方在装修过程中的交流沟通,也闹得很不愉快。小李想不明白的是,自己明明是花钱买“服务”,最后变成花钱买“心烦”。王某则强调,是由于小李几次选材不及时,装修工接替不上导致工期迟延。

      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装修房屋进行现场勘察,并做起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王某在两天内将余下零活做完,小李未付的装修余款1900元,用于支付给其迟延交房造成的经济损失。至此,小李装修遇到的烦心事,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民事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结案方式。法院调解不仅能够有效化解矛盾,还能够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让每一起案件在情与法的互动交融中得到圆满解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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