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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两级法院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21 08:39:23



    春和景明好时节,学法用法正当时。连日来,鹤岗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以“三八妇女节”“三一五”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泛、持久、深入、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守法自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鹤岗、法治鹤岗贡献司法力量。

    3月15日,鹤岗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部门同步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们深入广场、社区、公园、街道等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并对群众提出的咨询进行答疑解惑,引导群众发现并提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线索,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

    兴山区法院聚焦未成年家庭教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传递司法关爱,护航花季人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范秀蓉受聘担任知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组织法官深入辖区各个学校和社区,采用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为学生和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庭审现场通过发出《法官寄语》《庭审感悟》《家庭教育令》等方式,对不珍视婚姻、拒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及时纠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保护有序衔接。

    南山区法院发挥司法能动性,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街道办事处,为社区矫正人员送上一堂生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课。法官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表决通过和实施时间、六大亮点、出台背景及实施的重要意义,着重强调了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对社会产生的安全危害,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明确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通过有效发挥法律的示范、引领、教化作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发展,帮助其更好的融入社会,做守法公民。

    向阳区法院开展“普法到身边,护航半边天”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警走上街头,在明媚的春光中为广大妇女群众送上了一道别样的法治“盛宴”。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普法资料、解答法律疑惑等形式,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为教材,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作了全面的宣讲阐释,引导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提升了女同胞们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形成了尊重女性、关爱女性的良好氛围。

    为营造良好的消费和维权环境,使辖区群众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东山区法院开展诚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单,并从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为群众宣传普及消费维权、防范传销、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这次普法宣传活动,积极传递社会法治正能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自觉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在第112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工农区法院干警深入辖内社区,为居民带去了一堂以反家庭暴力维权为主题的法治课。普法课堂以《反家庭暴力法》为切入点,围绕家暴的概念和类型、家暴存在的原因和现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现实案例深入分析,引导女性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3月2日,15名妇联女干部走进兴安区法院,参加“法治鹤岗、巾帼维权”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先后参观了法院安检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羁押室、荣誉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法院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情况。法官重点围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女性就业及职业保障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并针对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与妇联女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活动结束后,妇联干部一致对法院妇女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更加关注法院工作,提升自身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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