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16—2020 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鹤法普组办〔2022〕1号)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为先优候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一、全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
三、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市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白丽明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5日), 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部反映。联系人:苏道斌,联系电话:335130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