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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来到家中 满面愁容的老夫妇“疙瘩”解开了

发布时间:2022-02-16 09:18:45



    2月8日,农历大年初八,春节的喜庆氛围尚浓。东山区蔬园人民法庭庭长赵波及书记员带好国徽、法槌及案卷材料,来到当事人家中,调解一起遗产继承案件,将难题化解在当事人家门口。

    【基本案情】

    2月7日,八十五岁高龄的冯某来到法庭,要求办理其儿子的遗产继承案件。经了解,冯某与老伴张某的儿子冯某某于去年因病去世,冯某某之妻李某某也已去世,冯某某与妻子生前只生育一女,目前患精神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1128条规定,现第一财产顺位继承人只有冯某和其老伴张某、冯某某之女三人。因冯某某之女身患精神疾病,无法到庭,只能由其祖父冯某代其起诉继承其父亲生前留有的遗产。

    【法官上门开庭】

    办案法官赵波考虑到冯某年龄较大、行动不便,为解决老人的切身困难,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开辟诉讼绿色通道,上门调解,真正将法庭搬到老百姓家中。

    2月8日,蔬园人民法庭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冯某家中,为其办理法定继承相关手续。到达老人家中后,赵波法官耐心细致地为二位老人讲解法定继承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

    法庭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庭前调解,冯某及老伴张某均同意儿子的遗产由其孙女继承,法庭现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赵波法官在了解到冯某经济拮据,只靠低保为生,为缓解老人的经济困难,解决诉讼费为其带来的压力,决定为其办理诉讼费减免手续,真正从实处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冯某和老伴激动地握着办案法官的手,说到:“给你们添麻烦了!大过年的,还折腾你们特意跑一趟,为我们解决了问题,真是太谢谢你们了!”

    【法官说】

    司法为民是法院人的办案宗旨,为群众办实事就是实实在在真正为群众解决困难。东山区法院将审判工作延伸到百姓家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前沿作用,始终在便民、利民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司法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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