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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法院“比、学、观、评”四项举措助力书记员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22-02-10 09:21:14


为适应新形势下书记员履职要求,萝北县法院采取“比、学、观、评”四项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升书记员的综合素质,为高质量推进审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作为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的工作除了庭审记录,还要负责开庭的准备工作、整理卷宗、卷宗归档等多项任务,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技能,影响着庭审的质量和效率。


“比”——技能考核评比


定期组织速录技能考核,考察“看打”和“听打”速录水平,考核书记员们文字速录技能的准确率和基本功。通过长效考核机制,科学合理的开展考评,鼓励先进,督促后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学”——专业知识学习

长期开展业务知识大学习,锤炼过硬本领,规范工作流程,熟练业务技能,勤于提炼总结,全面提升综合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向先进学习、向书本学习,相互借鉴,不断加强履职尽责能力,当好法官“贤内助”。


“观”——相互观摩学习


组织书记员之间开展庭审记录观摩活动,书记员在观摩中相互学习,找差距、补短板,形成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提高书记员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更好地服务审执工作。


“评”——开展业绩考评


建立书记员工作业绩考评体系,员额法官围绕庭前准备工作、听从指挥、文字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书记员进行测评打分。借助测评,书记员明确自身不足,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为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书记员队伍,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水平夯实基础。

2021年9月以来,书记员队伍累计完成庭审记录487次,协助法官调解案件87起,完成卷宗装订1249册。下一步,萝北县法院将继续着眼服务审判职责使命,推进人员分类考核常态化、制度化,以考核促管理,以管理助提升。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强化书记员队伍责任意识,高质量完成好每个环节的工作,以昂扬奋进的姿态促进我院审判执行质效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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