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2〕11号)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孙波为黑龙江省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候选对象,公示如下:
孙波,男,蒙古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辽宁宽甸人,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波因积劳成疾导致双肾衰竭,但他仍然坚守在审判台上,10多年来,他主审 1100 余起刑事案件,参与审理 3000余起案件。2021年11月份,孙波第三次换肾手术成功后,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近五年接待来访群众万余人,诉前调解 200 余件,同时他还在全市创办了首个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孙波法官工作室”,工作室成立两年多来共办理案件近 400 起,没有一起被发回重审和改判。孙波同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中又身先士卒,主动承办鹤岗市目前唯一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件共涉案114人。曽先后获得 “时代楷模”“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最美奋斗者” 等荣誉称号,并参加国庆70周年观礼。
现将以上候选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月7日-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市中院政治部反映。联系电话:335130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