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兴安区法院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努力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切实提升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近日,兴安区法院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执行案件,并亲自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以这种特殊的方式为当事人送去新春祝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冬日温暖和“司法温度”。
认定工伤,却迟迟拿不到赔偿
申请人吴某某是一名矿工,家里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还有一位年迈的老人,妻子没有工作,身体不好,还需常年吃药,家里的生活重担全都压在了吴某某一个人身上。屋漏偏逢连夜雨,本就生活艰难的家庭,却遭遇了一次事故。2020年4月的一天,吴某某在工作中被矿车挤伤左小腿和左足,需安装假肢,这给吴某某的工作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随后,吴某某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五级伤残,作出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解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由被申请人某煤矿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吴某某工伤各项待遇及费用共计人民币九万余元,并要求被申请人在本裁决生效后10日之内支付。裁决生效后,被执行单位并没有按照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履行义务,吴某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来到兴安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寒冷冬日,案件成功执结暖人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兴安区法院执行局迅速对被执行单位某煤矿展开线上调查,发现该公司账户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下达了执行裁定书予以扣划,案件迅速执行完毕。考虑到申请人腿部受伤,不方便来法院进行交接,兴安区法院执行干警冒着凛冽的寒风亲自将执行到位款送到申请人家中。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谢谢你们。”
持续发力,努力办好为民实事
兴安区法院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对涉民生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案研究制定执行方案,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涉民生执行案件,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