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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鹤岗法院干警荣获黑龙江省“新时代政法英模”

发布时间:2022-01-19 16:06:06


他们一心向党铸忠诚、一腔赤诚守初心

一往无前担使命、一身正气作表率

用汗水、鲜血乃至生命

谱写了一曲曲英雄赞歌

有力维护了

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他们是黑龙江省

“新时代政法英模”!

本次评选

黑龙江法院共21人上榜

    ●范杰臣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李  嘉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一级法官

    ●刘庆林  省林区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党组成员

    ●李  娜   绥北人民法院嘉荫法庭一级法官

    ●刘春荣  巴彦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中伟  阿城区人民法院阿什河人民法庭庭长

    ●刘兆星  道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二级法官

    ●付春红  依安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一级法官

    ●姜洪斌  昂昂溪区人民法院水师营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王  洋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姜  良   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王素杰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二级法官

    ●张孟义  高新区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徐莹莹  鸡冠区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孙俐兴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张淑霞  铁力市人民法院铁林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李  兵   新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李  蔚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

    ●杨艳红  嫩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刘彦坤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孙  静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四级法官助理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李蔚

上榜

    自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李蔚怀着对刑事审判事业的无比热爱,凭借着精湛的办案技能,积极投身到刑事审判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色参与、主审了一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和有影响的涉黑恶保护伞案件。她曾先后获得2015-2019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殊荣。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李蔚始终忠诚履职、秉公办案,平等地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所办的案件无一错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时的庄严承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规政策,努力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

    积极履行职责,高效审理案件。李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执行审限要求依法审理案件,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同时,加强涉疫犯罪的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涉疫犯罪案件审判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年来,她共主审一审、二审刑事案件140件459人,参与审理其他刑事案件162件339人。

    加强协调配合,发挥核心作用。为更好提高工作质效,李蔚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机制,并与庭室人员共同编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务手册》,同时与市司法局共同下发《涉黑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及扩大涉恶案件法律援助范围的通知》,全面提升审判能力和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除此之外,她牵头联合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开“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议,联合市工信局召集9家民营企业进行座谈,不断提高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作为一名刑事审判一线女法官,李蔚展现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特有本质,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勤勉敬业,始终将严明纪律、严守法纪作为行动指南,自觉做到明底线、讲规矩、守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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