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优化资源配置 释放审执活力 鹤岗中院开展新型审判执行团队组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9 09:37:20


    近年来,随着法院受案数量大幅增长,加之法院内部审判资源配置不均衡、审判人员与辅助人员职责混同等问题依然没有彻底解决,导致“案多人少”矛盾越发突出,严重制约审判质效,甚至会影响司法公正。为切实解决这一现实难题,鹤岗中院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重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新型审判模式和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走出一条“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审执活力”的改革之路。

    近日,鹤岗中院根据审理案件类型、数量和法院队伍实际,坚持“以案定岗、人岗相宜”原则,最大限度挖掘审判潜力,成功组建10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有效发挥“团队作战”优势,让有限的审判资源发挥最大效能。

                                   新型审判团队,“新”在哪儿?

    ●一是规章制度新。制定实施《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型审判团队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型审判团队的目标原则、性质地位、组建和运行机制,厘清审判团队与院庭长、审判庭、合议庭以及与其他庭室之间的关系。明晰各类人员在审判团队中的角色定位,突出审判长“头雁”作用,压实法官办案主体责任,加强团队人员协同配合,形成“雁阵效应”,实现审判团队整体办案能力提升。

    ●二是团队模式新。团队构建以最小变动形成最优配置,以审判业务庭为单位,涵盖立、审、执各个领域,形成以团队长为中心的管理模式。新型审判团队实行“1+N+1+N”模式,即每个团队由一个审判长、2-3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以及与法官同等数量的书记员组成,团队内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有效破解权责界定不清、职责范围模糊的问题。

    ●三是组建规则新。在统筹考量现有庭室建制及人员素质结构的基础上,将骨干力量和优势资源优先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确保新组建的审判团队力量最佳、组合最优、专业性最强。充分还权给法官,打破传统的条线、庭室限制,通过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双向互选的方式确定团队人员,团队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推动审判权在更加科学规范的轨道上高速运行。

    下一步工作中,鹤岗中院将以扁平化为原则、以专业化为特色、以精品化为目标,持续在注重人才队伍素质培养、规范审判团队人员管理、优化审判团队考核评价上下功夫,使新型审判团队在提升审执工作质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