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热点新闻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赵亮为中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1-12-31 14:21:26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山为赵亮颁发任命书

    2021年12月30日,鹤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经投票表决,任命赵亮为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决定代理院长。

    赵亮在供职表态发言中表示,要把此次任职作为人生的一个新起点,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绝对忠诚有定力。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二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做到履职担当有作为。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我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于鹤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加强产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三要坚持践行司法为民,做到造福民众有情怀。要切实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完善司法便民服务体系,推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积极推动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保障人民参与、监督司法活动。统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打官司不求人”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要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改进工作有方向。要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广谋良策,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人民群众有所呼,司法机关有所应,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促发展、惠民心、暖民生的司法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要坚持加强作风建设,做到廉洁奉公有气节。要始终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严格遵守《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带头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任职回避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各项制度要求,严格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坦坦荡荡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任命后,赵亮同志在大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