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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送达结案通知书:曲凤利

(2021)黑04执323号

发布时间:2021-08-29 14:41:14


曲凤利:

本院受理执行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曲凤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曲凤利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4执323号结案通知书。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衢州仲裁委员会(2021)衢仲字第1-5131号裁决书,立案执行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曲凤利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曲凤利已于2021年8月16日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4执323号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曲凤利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邮   编:154103

    联系人:禹法官            联系电话:0468-3351670

    特此公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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