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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结案通知书:范龙轩

(2021)黑04执187号

发布时间:2021-08-01 14:30:09


    范龙轩:

    本院受理执行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付显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付显龙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4执311号结案通知书。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北海仲裁委员会(2020)北海仲字第7-357号裁决书,立案执行的惠易(杭州)贸易有限公司与范龙轩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范龙轩已于2021年7月27日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4执187号惠易(杭州)贸易有限公司与范龙轩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邮   编:154103

    联系人:禹法官            联系电话:0468-3351670

    特此公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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