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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结案通知书:张沛先

(2021)黑04执264号

发布时间:2021-09-19 10:51:52


    张沛先:

    本院受理执行的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张沛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张沛先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4执264号结案通知书。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4民终44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张沛先缴纳诉讼费一案,被执行人张沛先于2021年9月18日履行完毕,即: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4执264号张沛先缴纳诉讼费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邮   编:154103

    联系人:禹法官            联系电话:0468-3351670

    特此公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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