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1〕94号)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为先优候选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简要事迹:2021年以来,鹤岗中院执行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及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完善执行机制和便民举措,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各项指标稳居全省前列,呈现了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曾荣获2018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2021市中院教育整顿工作先进集体,荣获个人荣誉20余项。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强化下沉督导,明确目标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将“打财断血”专项执行作为纳入年度中心工作,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全市两级法院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全部执结。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秉承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的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
二、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萝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简要事迹:萝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始终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庭室为动力,在全市率先构建完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目标。近三年年均受理案件3330余件,接待当事人5万余人次。今年以来,近22.89%的案件通过网上立案或者自助立案的方式立案,诉讼服务窗口“排长队”的局面逐步扭转。群众接受和主动选择诉前调解、审前调解矛盾纠纷的比率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已经成为萝北法院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2019年7月,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评为“三星级诉讼服务中心”,2020年被黑龙江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窗口”,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质效平台位列全国第八、全省第一。萝北县法院立案庭不断在便民利民、资源整合、集约管理、诉源治理上下功夫,实现诉讼服务立体化、精准化,各项工作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李德厚
简要事迹:李德厚,男,黑龙江省鹤岗市人,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1995年6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1999年3月李德厚调到中院民一庭,22年奋战在民事审判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芳华。22年里他个人承办和参与审理案件3000余件,无一错案和重大瑕疵案件。在工作中,他坚持司法为民,心中装着群众的疾苦;为了公平正义,他与恶势力怒目相向;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他积极研判、撰写指导材料,指导有关部门及基层法院妥善化解了几千件纠纷。他勇于担当,狠抓对下指导,推动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长期在全省法院排名中居于前列;他总结了“巧借五种外力调解法”;他与市人社局、劳动仲裁部门积极联动,降低了仲裁案件被撤销、改判的比例。他甘于奉献,长期加班加点,曾经连续工作三个月而没有休息过一天。他廉洁忠诚,拒腐蚀永不沾,甘作司法为民的朝圣者。
现将以上候选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7月23日-7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部反映。联系人:苏道斌,联系电话:335130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