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方案》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以下全市扫黑除项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1、徐海斌 男 市法院刑一庭庭长
2、李 蔚 女 市法院刑二庭负责人
3、商丽萍 女 东山区法院刑庭庭长
4、陈修坤 男 南山区法院刑庭副庭长
5、于汇龙 男 萝北县法院刑庭庭长
6、高崇嵩 男 绥滨县法院刑庭庭长
7、陶宏博 男 兴山区法院员额法官
8、金佳明玉 男 工农区法院书记员
9、杨忠兴 男 兴安区法院一级法官
10、王继东 男 向阳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现将以上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部反映。联系人:苏道斌,联系电话:3351301。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