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在法院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中小投资者专项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13 13:26:51


上半年,市法院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最新决策部署并传达会议精神。在此基础上,7月21日下午,市法院召开保护投资者专题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艳秋主持会议并讲话。立案、民商事审判、执行等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上,李艳秋提出,全市法院要在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持续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今年人民法院在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上继续发力,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应当以更高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会议指出,上市企业造假是资本市场最为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之一。这其中当然也有我国资本市场基础薄弱、企业商业信用积累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失信行为的溢出效应,使得个别企业违约行为不仅影响自身,还会污染整个资本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最终推高整个社会的运转成本。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如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指出,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不论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视同仁。坚持以发展眼光看待处理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过去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依法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到哪里纠到哪里。对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废除一切对民营企业的不平等规定。

会议期间市法院各部门在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上继续发力,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