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卫杰:
本院受理执行的鹤岗市兴汇吉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高卫杰、鹤岗市鑫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高卫杰下落不明。本院在执行鹤岗市兴汇吉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高卫杰、鹤岗市鑫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0年10月9日作出(2020)黑04执恢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鹤岗市工农区18委贸易局3号楼(甲栋)103室、107室房屋。本案现在淘宝网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第一次拍卖时间:2020年12月20日10时至2020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公告媒体:
淘宝网: http://sf.taobao.com/0468/03?sp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执行法官:禹法官 联系电话:0468-3351670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