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法院“雷霆2020”集中执行月首周战报
金秋九月是收获的季节,
当事人许下沉甸甸的期许,
我们用实际行动兑现“执行不求人”的庄严承诺,
“雷霆2020”,鹤岗法院集中执行月重拳出击、靶向发力,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提速!
金秋雷声震,执行战犹酣
自9月1日鹤岗市法院“雷霆2020”集中执行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立即行动、奋勇争先,实现了执行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一周以来,共出动执行干警280余人次,警车80余台次,拘传87人,拘留64人,罚款11.2万元,强制腾迁房产9处,发布悬赏公告6人次,执结案件109件,执行到位金额490余万元。
绥滨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6人次,警车4台次,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10.55万元,拘留6人。
萝北县法院出动执行干警68人次,警车28台次,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48.8万元,拘留19人,罚款1.2万元,强制腾迁房产9处。
东山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人数46人次,警车12台次,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32万元,拘留2人,拘传8人。
向阳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8人次,警车4台次,执结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15.8万元,拘留8人。
兴山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人数60人次,警车16台次,执结案件9件,执行到位金额42.5万元,拘留4人,罚款10万元。
工农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8人次,警车5台次,执结案件13件,执行到位金额150.75万元,到位担保物价值180万元,拘留13人,对6名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走访企业一次。
南山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20人次,警车5台次,执结案件20件,执行到位金额53.4万元,拘留6人。
兴安区法院出动执行干警17人次,警车3台次,执结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33.2万元,拘留7人,搜查房产1处。
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一仗接着一仗打,接连祭出执行“组合拳”,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震慑,首周战报成果喜人,体现出“雷霆2020”措施实、手段硬、力度强、声势大的特点和效果。
雷霆惩赖,失信被执行人胆战心惊;
以打促执,人民法院捍卫司法权威!
雷霆2020,执行不止步,唯有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