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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 暨“大排查大起底”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20-02-18 23:07:18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干警代表发言













    2月18日,鹤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贯彻落实“两高两部”《意见》暨“大排查大起底”工作部署会议,以会代训方式深入解读“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及“两院两厅”《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启动全市法院开展已结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刚主持会议并讲话,两级法院分管领导、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刘庆刚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两个《意见》带头作了研讨发言,与会干警分别就《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适用范围、疫情防控“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运用等方面进行了热烈交流研讨。同时,会议还宣读了《全市法院开展已结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

    刘庆刚就如何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时刻把打击违法犯罪的责任扛在肩上。要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和中院党组的部署要求,以“战时”的责任担当做好本职工作,并将其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和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成果的试金石。二要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确保从快打击。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当前刑事审判工作极其重要的任务之一,一定要学深学透两个《意见》,深刻理解和把握精神实质,将其正确、精准地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去。要准确把握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做到严格审查、宽严相济。要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沟通配合,健全完善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做好视频提审、开庭等各项工作的衔接和准备,确保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从快审判。三要迅速动员部署,着力打好专项行动主动仗。对已结涉黑涉恶案件要做到底账清、线索明,对已审结和未结的涉黑恶案件要集中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起底”,认真排查案件中存在的“关系网”、“保护伞”、腐败、失职渎职等问题,特别是对法院系统内部人员更要认真排查,一经发现线索,严格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绝不手软。四要落实防护措施,切实做到安全办案。要提升防范意识,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讯问、开庭等环节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零感染”。除依法必须当面接触的情形外,要尽量采取书面审查方式,必要时可采取视频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证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出行,在保障诉讼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保证法院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要加强审判法庭、羁押室、接待场所等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与会干警一致认为,两个《意见》的出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法定标准,强化法律监督,及时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知识,了解辖区内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的新变化、新特点,积极投身到“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提高涉疫情案件的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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