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山区人民法院采取四项有效措施,切实规范庭审活动,不断强化庭审纪律,促进庭审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辖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组织学习了《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庭审操作规范化实施办法》,采取集中教育与业务部门组织学习相结合,个人谈体会、写心得等方式提高干警纪律意识、规范意识。
二是认真安排部署,严格庭审要求。在学习有关通报及庭审制度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优秀庭审评比等活动,通过公开评比,使各业务庭认真查找庭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庭长以身作则,在庭审中带头按规定着法官服,佩戴法徽,严格按规定使用法槌,做到言谈举止庄重严肃,文明得体,规范开庭。
三是认真督促检查,严肃审判纪律。通过法庭监控系统,时时对庭审规范性进行监督。要求开庭时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提前到庭,庭审期间不得随意走动、无故退庭等。审务督查人员对各业务庭开庭纪律进行检查,严格杜绝庭审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接受外部监督。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不断强化人大法律监督、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强化执法监督员监督。将法院庭审规范真正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有效监督促进庭审作风的改进和庭审活动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