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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迅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2-12 22:37:49



    2月6日,“两高两部”制定实施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2月10日,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京联合召开依法防控疫情新闻发布会,介绍“两高两部”制定实施《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有关情况。

    为了将《意见》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利用网络办公的优势,迅速将《意见》通过微信工作群传达至全院干警,要求全体干警加强学习。

    市中院积极组织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干警对《意见》进行学习研讨,并就《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工作时间居家办公的要求,各负其责,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二是要强化学习,切实将意见的具体内容吃准吃透、学懂弄通,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三是在办理涉疫情犯罪案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意见》的要求,准确把握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做到严格审查、准确把握,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跟进涉疫情犯罪案件进展,一旦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积极与看守所取得联系,做好视频提审开庭衔接和准备,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同时制定三条措施:一是会同检察院、公安局制定《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在报纸、电视台、网络平台进行刊发(播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媒体、电视台、LED大屏幕滚动播出,扩大社会知情面。三是认真学习研讨,组织培训。由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干警举办意见的培训班,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准确把握《意见》精神,并应用到审判工作中去。

    市中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刑事审判人员要积极行动起来,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涉疫情防控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统计表》,设立联络员,对全市涉疫情案件的受理、起诉、审判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当前出现的疫情期间违法犯罪的,提前介入,依法快立、快审、快判, 并及时上报。

                                                                             供稿: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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