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全面开通互联网法庭
和微信视频开庭工作模式
为有效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合法诉讼需求,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尽责,采取网上办公办案模式,确保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不掉线、不断档,全面启动互联网法庭、微信视频开庭及线上执行工作。
网上开庭案例导读:
微信视频开庭防疫情保安全
2月4日,工农区法院行政庭通过微信顺利完成了4件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该4件案件均为公告开庭案件,不宜进行延期审理。该院合议庭成员决定采取为参加庭审人员建立庭审微信群,采取各自分散不聚集的方式实现网络开庭。通过微信视频核实身份、拍照上传证据、微信群信息下载附卷佐证的方式,充分保障了庭审程序的规范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4件案件中,有1件是原告李某某提起的离婚诉讼,该案被告系失联多年的台湾籍人员,为通过两岸司法协助送达程序完成对被告的合法送达,原告已等待了近一年的时间,而开庭在即,原告却因疫情原因滞留外省无法回到鹤岗。如原告无法参加本次庭审,此前完成的程序均将失去效力,实现诉讼权利更将遥遥无期。该院组织的微信庭审解决了原告的后顾之忧,使原告在千里之外顺利完成了庭审活动。
网上开庭操作指南:
一、互联网法庭
当事人可通过下载安装华宇系统互联网庭审客户端进行网上开庭,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可全程看到案件相关的笔录、证据的展示和提交等功能,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庭审前、庭审过程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对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并可以发起在线的笔录签字,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笔录签字和确认,实现了远程视频开庭及同步的录音录像。
手机端互联网开庭操作演示图解 :
一、庭审通知
法院工作人员创建庭审类型的庭审后,系统会给参与庭审人员发送短信通知,提示参与庭审人下载指定的客户端,进行登录。
二、原告、被告、律师登录
原告、被告、代理人或其他人通过短信通知的链接下载手机APP安装。安装后,通过短信告知的会议号登录后将直接进入庭审。
三、使用说明
当事人登录APP后,会进入到三个入会指引的页面的说明。
入会指引
四、视频庭审
显示视频画面的人员图像,及角色+名字,右侧按钮为:①切换前/后置摄像头;②更多功能按钮。
点击更多功能按钮展开后显示:①证据查看;②笔录查看。
五、上传证据
当事人可以通过APP上传证据(允许上传的证据类型同PC端),并可以查看原告/被告上传的证据内容。
六、查看笔录
当事人可以实时查看庭审笔录,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可以发起在线的笔录签字,当事人笔录签字和确认。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可以点击“刷新”按钮,实时查看庭审笔录。
法官发起笔录签名后,当事人可通过点击“确认”笔录按钮进行笔录签名。
签字确认笔录,庭审结束。
二、微信视频开庭
对于案件简要、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主审法官在充分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后,可通过手机微信进行开庭审理。开庭时,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提交诉讼材料可在微信聊天界面中进行,庭前调解、二审询问环节由法官、书记员、当事人通过微信展示,征得各方当事人认可并确认;案件的相关的诉状、答辩材料等材料的展示和提交等问题在法官指导下进行;笔录截图等可由法官和书记员打印附卷,也可以在“疫情”后到院补签后进行归档、留存。
微信视频审理案件操作演示图解:
三、线上执行
当事人可通过拨打法院执行工作电话(19104680077)或将执行申请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过手机微信等联络方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局在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及时进行线上查证、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