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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法院制定“十落实、十严禁”战时纪律

发布时间:2020-02-02 14:54:57


    一场特殊的“战役” 一个特殊的春节

    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亿万人的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应战,将疫情防治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动员广大干警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战役中来。同时,严明“战”时工作纪律,压紧夯实防疫责任,确保全面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十落实、十严禁”工作纪律

    为切实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市法院干警要切实做到“十落实、十严禁”:

    1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措施;严禁不按要求及时报告情况、采取隔离、治疗措施、不对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

    2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卫生防疫要求,严禁不按规定对信访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法庭进行及时消毒、通风。

    3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会见接待制度,严禁不经批准、不在指定接待场所会见接待诉讼参与人或亲友。

    4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5 严格落实网上办公、网上立案、网上受理申诉信访举报、网上开庭等工作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严禁推诿、搪塞、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

    6 严格落实“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禁组织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

    7 严格落实不得聚餐、聚会等规定,严禁在疫情期间有聚集性聚餐、聚会等行为。

    8 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严禁漏岗、脱岗。

    9 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严禁传谣、造谣和发布、转发非经官方公布的信息。

    10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要求,严禁出现懒政怠政、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等问题。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要严格追责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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