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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全面开启网上办案模式

发布时间:2020-01-31 07:01:1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这场防卫战,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开启网上办案模式:

    一是积极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话立案工作。设置2部立案指导专线电话 ,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对于不会网上立案操作的老年人起诉的案情简单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可以采取电话立案的方式,指导当事人说清当事人身份、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联系方式、送达地址等,由法院工作人员提取录音、整理成书面诉状,并通过电话当事人确认无误后,即按立案程序办理,待案件审结前由当事人签字捺印。

    二是积极推进网上受理信访举报投诉、电话和微信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工作。设置1部诉讼信访、1部执行信访、1部举报投诉专线电话 ,受理当事人信访、举报投诉。单独设置信访举报投诉微信公众号,方便信访投诉人通过微信进行信访投诉。在本院门前显著位置设立举报投诉箱,用来接收信访举报投诉材料。畅通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电话、微信联系渠道。

    三是积极推进网上开庭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推迟开庭,依法必须按时开庭的,要充分利用微信视频会议等现代科技手段,对民商事案件大力推行网上开庭审判,除特殊情况不宜网上开庭由院长批准外,一律进行网上开庭审判。

    四是积极推行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工作。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送达工作的规定,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地址确认、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工作。

    五是加大网上和电话立案、信访、举报投诉及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的宣传力度。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布全市两级法院立案、信访、举报投诉、诉讼咨询电话号、微信公众号,宣传网上立案、信访、举报投诉和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的方式方法,使更多的群众选择接受网上立案、信访、举报投诉和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的方式,足不出户就可以打官司,也便于做好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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