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鹤岗中院召开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执行案件座谈推进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鲁晓波主持会议,省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于效国、省农村信用联社副部长宋学智及省法院执行局法官、鹤岗农联社部分负责人、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鹤岗法院涉农联社执行案件基本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涉金融机构案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法院与农联社等金融机构协调配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工作质效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省市农村信用联社参会代表对我市法院涉农联社执行案件的执行措施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为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良性有序发展保驾护航。省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于效国指出,农村信用联社处在改制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执行局要加大对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鲁晓波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全市法院要以此次座谈推进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到重心突出,措施得力,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助力金融风险化解、农合清收和农信改制工作。要继续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配合,全方位、多渠道查找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提高金融债权案件的执行到位率,为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经营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