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宝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党组成员、第七党支部书记林洪彬主持会议。
市中院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第七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对本地区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等内容。通过学习研讨,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深刻领会召开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为第七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
会前,第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落实《关于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详细制定组织生活会方案,并对2019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撰写党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整改清单。
会上,第七党支部书记林洪彬同志代表党支部作本年度工作报告,支部党员对检视的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和党员互评,认真检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揭短亮丑,见人见事见思想。既找了理论短板、工作弱项,又找了思想差距、作风不足。互相批评时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出于公心、敢于直言,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切实提高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打扫了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灰尘。会议还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林洪彬同志要求,第七党支部要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切实抓好会后的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作为巩固提高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措施。要将集中研讨、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中找出的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建议、专项整治尚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细化完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达到纠正缺点、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的目的,以此进一步激发第七党支部的创造力和党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