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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副院长赵宪阳到鹤岗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3-10-30 13:09:06



省法院副院长赵宪阳一行听取鹤岗中院工作汇报


鹤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作工作汇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瑞出席汇报会

    10月29日—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宪阳带领检查组到鹤岗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陪同。

    赵宪阳一行三人先后参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务、政务、审务公开栏,并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南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等一线工作窗口进行检查指导。随后出席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会,认真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在汇报会上,王瑞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法院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离不开人民法官的辛勤工作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近年来,市法院紧贴党委中心工作,扎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特别是在公正司法、招商引资、抗洪抢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推进了和谐社会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赵宪阳在听取汇报后对鹤岗法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鹤岗中院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下,以服务全市大局为己任,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力推进全市两级法院科学发展,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希望鹤岗中院在现阶段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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