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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召开司法技术工作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12-06-27 11:10:44


    3月30日,鹤岗中院召开了司法技术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各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和中院技术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省法院司法技术有关文件,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委托评估、拍卖及法医技术工作文件的精神,对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2012年鹤岗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由中院司法技术室主任孙晓军主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庆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伟出席会议。

    刘庆刚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总结回顾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基本情况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全市法院,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做好司法技术工作的信心;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司法技术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司法技术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全省法院做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全省法院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

    会上还就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流程等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针对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中遇到的专业问题,与会人员在会上开展了讨论交流。

责任编辑: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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