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全市“平安鹤岗”建设集中宣传日活动在新世纪广场举行。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出席活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刚,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道斌及刑一庭、刑二庭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中,市法院通过展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宣传图板、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单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平安鹤岗”建设中来,踊跃举报黑恶势力和线索。吸引了大批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营造了“平安鹤岗”建设的浓厚宣传氛围。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63件197人,其中一审、二审已结59件177人中,判处被告人最高有期徒刑21年,重刑人数41人,判处财产刑(罚金)金额412.09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人,剥夺政治权利2人。切实发挥了审判职能,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为推进“平安鹤岗”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