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9年度全国 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为先优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先进集体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峻德法庭。
二、全国先进个人
郭培君,男,中共党员,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庆贺,男,中共党员,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刘相芬,女,中共党员,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8月9日-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人:苏道斌 3351301
李秋雪 3358143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