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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全国 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09 16:00:08


    关于推荐2019年度全国 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省高院《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评审,拟推荐以下集体和个人为先优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先进集体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峻德法庭。

    二、全国先进个人

    郭培君,男,中共党员,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庆贺,男,中共党员,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刘相芬,女,中共党员,鹤岗市萝北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8月9日-8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本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人:苏道斌     3351301

    李秋雪     3358143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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