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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鹤岗法院系统加试微机打字书记员职位)

发布时间:2019-05-31 09:32:12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现就报考2019年度鹤岗法院系统加试微机打字书记员职务,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6月3考生于8:30到达审核地点。

  报考部门代码2193002中的05,06职位代码和部门代码2193007中的01,02职位代码)

2、审核地点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考生从审判大楼正门进入大厅等候,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入会议室。

3、联系电话:0468—3358185

、资格确认范围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黑龙江省2019年度公检法司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所含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2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2份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鹤岗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2份(附件1),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1寸免冠照片。

)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2),需与《鹤岗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后签字并与其他材料一起上交。

2019届统招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2份(附件3),证明材料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

)社会在职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2份(附件4),如报名信息中填写在职而审核时已经离职的需提供相关离职的证明材料2份

)有户籍要求的职位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

)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考生要按照如下顺序进行排序:(1).资格确认表(承诺书在背面)(2)毕业证(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身份证(5)学位证(6)笔试准考证(7)户口本(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资格确认的将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考生需提交自愿放弃面试说明,否则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其它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鹤岗市2019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确认表


   附件2:鹤岗市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附件4: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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