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省委提出的“办事不求人”的庄严承诺,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公平公正司法,积极推动鹤岗营造风清气正司法新环境。
一、拧紧责任螺丝,促动“打官司不求人”落地生根。
聚焦重点“明责”。成立由班子成员组成的“打官司不求人”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力量负责组织、推进、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构建起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的审判,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压实责任“履责”。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审判委员会制度,创新建立刑事“轻刑快办”速裁工作机制、专业法官精审专业案件机制等,进一步明晰法官工作职责,优化办事程序,促进案件高效办理。制定出台《“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做到常规评查工作全覆盖,及时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不断提升案件质效。
整风肃纪“追责”。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为组长的审务督查组,紧盯本系统的重点岗位、要害环节,重点核查群众反映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及“诉讼掮客”等问题,弘扬法院干警新风正气。
二、打通服务环节,促使“打官司不求人”蔚然成风。
为头脑“充电”。建立了“基本业务+”题库,下发至中院各部门和基层法院,通过开展“基本理论+”测试2轮次,真实检验干部的学习效果。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活动,先后开展集中学习9次,座谈讨论6次,撰写心得体会110余篇,切实提高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为行为“上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选派8名优秀青年干警到审判一线和服务群众窗口部门锻炼。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对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年度工作业绩、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让群众监督评价干部成为常态。强化日常监督,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干警出勤在岗、参会纪律、着装打扮、精神面貌等方面的问题,从细节入手树立法院干警良好形象。
为服务“加码”。开展“营”在法院活动,制定出台《鹤岗中院关于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鹤岗中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措施》,邀请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走进法院“零距离”体验司法程序,向民营企业印制发放“法律便民卡”1000余张,帮助企业解决运行中遇到的法律难题150件。印发“打官司不求人”宣传手册4000余份,制定完善“打官司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诉讼服务窗口作出办理时限承诺,维护当事人正当诉权。年初以来,累计邀请社会各界群众1350人参加两级法院公众开放日33次,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环境的风清气正。
三、延伸司法服务,促进“打官司不求人”事半功倍。
打造“一站式”服务,暖民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立案大厅提供导诉、登记立案、诉调对接等服务事项,百姓立案实现“秒办”。对于特殊群体,实现当事人“一次上门”或“零上门”。建立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实行一次性收退费机制,增加微信、支付宝等便捷支付功能,当事人在法院可缴纳诉讼费。完善司法救济机制,对生活确有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近万元,为未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上诉人指派援助律师,保障被告人辩护权不求人。
创新“特色化”服务,贴民心。开通“微信直通法官”服务公众号,当事人发送案号或身份信息扫码加微,实现不见面联系承办法官。实行“一键式查询”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自助查询系统,当事人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可自助查询。实行“减证便民”服务,开展证明材料清理行动,减少重复证明。实行“跨域立案”服务,偏远地区、往来不便的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院递交起诉材料,真正让当事人“少跑腿”,降低诉讼成本。
推行“问效式”服务,得民心。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采取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平台方式,健全线索受理、调查、反馈机制,规范核查程序,及时核查反馈,确保群众举报能安心、不落空、有回应。今年共受理信件举报27件、网络举报26件、上级转办21件,开展纪律作风督察3次,下发督察通报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