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多插手建筑工程、市场营销等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强迫交易、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等插手经济纠纷行为;
2.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套路贷”等诈骗行为;
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搅得城乡不得安宁等行为;
4.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
5.地下出警队、充当色情赌博场所打手、包揽诉讼、替人摆平事端等破坏公权力主导秩序行为;
6.肆无忌惮的进行抢劫、绑架、强奸、侮辱妇女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