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英华荣膺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
作者:李慧 发布时间:2013-10-12 15:59:30
10月10日,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的决定》,鹤岗市南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潘英华荣膺“全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她也是120名全省道德模范中唯一的一名法官。道德模范是道德建设的鲜明旗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潘英华以她多年来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弘扬了社会正气,为广大法院干警树立了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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