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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刑事证据通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5 10:35:09



    3月15日上午,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联合开展刑事证据主题业务研讨活动,本次活动以庭审观摩的形式进行,共计50余名公安干警受邀参加活动。

    据悉,今天开庭审理的尹某某、侯某某故意伤害,郝某某窝藏一案,是鹤岗地区第一起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案件。因案件年代久远,审理难度较大,市法院审理该案的合议庭成员详细审阅卷宗材料,撰写阅卷笔录,拟定庭审提纲和方案,做了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在长达三个小时的庭审中,庭审节奏张弛有度,公诉人和被告人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出庭接受询问是我们侦查人员的职责,更有利于查清事实,还原真相,是对我们工作成果的展示和检验,更有利于提高我个人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刚刚出庭接受询问的南山公安分局的教导员说。

    庭审结束后,参加业务研讨活动的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以后侦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中,要更加严谨、细致、规范、科学,进一步增强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让犯罪分子都受到法律严惩,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为维护鹤岗辖区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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