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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0日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大会通过)

发布时间:2019-01-11 14:51:04


    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克贵同志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对审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准确把握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速转型发展、开创鹤岗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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