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带动全院法官不断提高司法水平,提升司法质效,9月27日下午,东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天麒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刘某涉嫌盗窃犯罪一案。
该案被告人刘某曾多次入户盗窃,并被判处过刑罚,系累犯,2018年2月18日被告人刘某在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该案提起公诉后,因涉及被害人人数较多,且被告人多份供述对其犯罪事实予以否认,案情较为复杂。该院高度重视,依法组成合议庭,由高天麒同志担任审判长,对此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为确保庭审质量,庭审前,高天麒同志认真审阅全部卷宗材料,在熟悉案情后,确定案件焦点,制定庭审提纲。庭审中,审判长从容驾驭整个庭审过程,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严谨细致地审查了每一份证据,并根据案件焦点,精准向被告人刘某发问,使整个庭审在庄严肃穆中有序进行。由于该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合议庭在休庭时宣布对该案择期宣判。
此案是该院院长高天麒在2018年入额后,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案件。在办案中,体现出院庭长以实际行动践行带头办案,为东山区法院员额法官忠诚法律、履职尽责作出良好表率。